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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河南| 5万买路虎?车也能“高仿”?交警:记12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2日-河南省服务站

* 来源: 法治河南 * 作者: 王朝瑾 * 发表时间: 2022/08/26 15:42:12 * 浏览: 82

5 万买路虎

你敢信吗?

别说,

还真有人信!!!

生活中,我们发现,不管多低级的骗术,总会有人上当!

近日,北京顺义交警执勤时发现一辆路虎车存在多项违章行为,将其拦下。在询问过程中,交警发现这辆车涉嫌套牌,车牌对应的车虽是路虎,但不是这辆“路虎”。于是就详细比对了车辆编码、发动机型号以及铭牌,发现这辆车全是假东西,从头到脚全是假的,就是一辆名副其实的“高仿”车。该车的行驶证、绿本以及它的发动机号全都是套用别人的。

太离谱!#男子5万元网上买套牌路虎#近日,北京。顺义交警发现一辆“路虎”车存在多项违章行为,车主说这辆车是自己在网上花5万元购买的,年检也是网上办理的。交警发现这辆车涉嫌套牌,于是详细比对了车辆编码和发动机号,发现这辆车就是个“高仿”车,从头到脚都是假的。

“路虎”车主李某称,这辆车是自己花5万从网上买的,每年的车检都是把资料发给卖家,由卖家负责验车,自己从来没有去验过。

听到这话,交警忍不住问道:

“这么好的车5万多,你自己相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最终,李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为了装面子

贪便宜买“路虎”,

到最后被罚款、扣分不说,还要”蹲局子“。

不得不说,这代价有点大!         

相信,拘留所里,李某的“路虎梦”应该清醒了!

有网友建议,对于李某这种买“高仿”车并多次违章,他这种行为完全是主观故意,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您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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