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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家! ——由一起未成年聋哑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引起的思考

* 来源: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2/09/27 8:55:02 * 浏览: 62

书记员手记: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对生活在其中的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标志着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被告人陈要亮(聋哑人)盗窃一案闭庭已经一个多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总在考虑着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能为未成年聋哑人作点什么,可始终静不下来,不知从何说起。但被告人陈要亮在最后陈述中用手语表达的“我想回家”这句话却犹如他发自内心的呼喊,一直在我耳边回想。    

    在我的脑海中,始终有一双孤独、无助的眼睛,那眼神犹如在旷野中迷失了方向的羔羊,让人感到辛酸……

那是在庄严的法庭上,一双孤独、委屈、无助的眼睛乞求地望着审判台,用手语发自内心地呼喊着“我想回家!”

用手语进行的无声审判

    那天由我担任书记员,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庭记录工作。被告人叫陈要亮,是一个聋哑人,因犯盗窃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所以转入我们院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陈要亮的父母)也到庭参加了诉讼。

    在庭审前,我见到了被告人陈要亮。他瘦瘦高高的,他的眼睛很清澈,目光也很单纯,也许是他目光中的委屈和无助使他看上去比他同龄的城市孩子要小一些。被告人陈要亮的父母为了今天的开庭专程从三门峡一个县里的农村赶过来的。他们很朴实,看上去和普通的农民没有什么区别。他们穿的衣服虽然都泛白了,但是却相当干净。当坐在被告席上的陈要亮看到已经几个月没有见过面的父母时,他想走过去,但马上又无奈地站住了,委屈的眼泪很快得滚落了下来。

    那天的庭审进行得很顺利,被告人陈要亮如实地供述了案件的事实经过:6月5日下午6时许,他伙同张晓江、“大个子”(均为聋哑人)三人在涧西区珠江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处,“大个子”和张晓江到一辆等交通信号灯的轿车旁,由张晓江指着车的后轮胎,吸引司机的注意,当司机下去察看时,“大个子”趁机从车右边把车门打开将司机的包(内有现在六万元)拿上跑到他面前把包扔进他带的一个纸带中后,他们三个人一起逃跑,后来他一个人被抓住了,另外两个人逃跑了。虽然被告人陈要亮是聋哑人,但由于他认罪态度比较好,和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基本一致,再加上我们从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请来的手语翻译表达得也比较清楚、流畅,在法庭调查阶段很快就把案情调查清楚了。在法庭辩论阶段,我们通过手语翻译了解到:被告人陈要亮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两个聋哑人(张晓江、“大个子”)乘火车从三门峡劫持到洛阳来的。由于没地方住,他们晚上就睡在火车站,白天他和“大个子”、张晓江在一起到处瞎转着伺机盗窃。

    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审判长让被告人陈要亮作最后陈述时,陈要亮用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比划着:“我想回家!”这时坐在旁边的被告人的母亲看着陈要亮那可怜的样子,也心疼地哭了。

    在休庭期间,被告人的母亲赶快上去不停得问陈要亮在看守所里面能不能吃饱、睡得好不好。而陈要亮的父亲则坐在一边儿默默地读着孩子用手语表达出的每一句话,我想此刻他的心情一定很复杂。忽然,我发现被告人的手背上有一条伤口,此时他的母亲也发现了这个情况,她急忙用不太熟练的手语问是怎么回事儿,陈要亮告诉我们是他自己不小心弄破的。也许是母子连心吧,或是对自己没有保护好孩子的自责,她不停地流泪,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陈要亮手背上的伤口。

合议庭经过近三十分钟的慎重评议,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要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要亮系犯罪未遂,不能成立。被告人陈要亮系共同犯罪。陈要亮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又系聋哑人,应减轻处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要亮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庭审结束后,陈要亮的母亲从随身带的一个布兜里拿出了几个水煮鸡蛋,很真诚地放到我和值庭法警面前,让我们吃鸡蛋。陈要亮的父亲木讷地坐在边儿上,嘴里也不停地说着“吃吧,吃吧……”望着这对朴实的农村夫妇,我想起了远在乡下的我的父母,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坐车,赶了几百里的路程,就为了来见见孩子,让他吃几个母亲亲手煮的水煮鸡蛋。出于纪律,我们告诉她可以让被告人在路上吃几个,剩下的让她全带回去。

    在法警将被告人陈要亮带离公判庭时,被告人的母亲终于忍不住地啜泣了起来。望着这种悲伤的场面,我没有急着关灯锁门,因为我不忍心去打扰她的悲伤心情,那样有点太残忍了。我静静地坐在边上轻声得安慰着让她控制一下情绪。陈母稍微控制了情绪后,哽咽着告诉我说:要亮在家里是老大,下面还有一双弟妹。家里三个学生,没有一点经济收入,全靠种地顾住一家五口人吃饭。要亮在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有时都是拖欠着。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要亮特别懂事儿,他理解家里的困境,在聋哑学校上到二年级的时候,经他多次提出辍学后,他爸含着泪答应了,因为家里实在没有钱给他交学费。为了帮父母减轻家庭负担,要亮经人介绍到一家塑料包装厂干临时工。工作虽然苦点、累点,可是孩子不怕,他为能帮家里减轻负担而高兴。陈母顿了一顿说:“现在又出了这事儿,你说这日子叫做人咋过呀!”说着说着又哭开了。我安慰着让她看开点,家里的两个孩子还指望着她呢。这时,坐在边上一言不发的陈父开口了:“要亮走丢的那些天,全家人都跟疯了一样,我跟他妈连饭都吃不下去,托着亲戚邻居成天跑着十里八乡的找,都怨俺们没有教好孩子呀!俺们只会用简单的手语跟他比划,跟他说(沟通)得太少了。在上学那两年中,要亮多次得奖,他还代表三门峡市参加河南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的田径、乒乓球比赛呢!现在落了个这结果。”这位老实本分的父亲也忍不住流泪了,这泪水中有自责、有遗憾,更有对贫困生活的无奈……

    在打扫完公判庭后下楼时,我遇到了庭审中的手语翻译老师,他告诉我像这种成年人(包括聋哑成年人)以找工作为名诱骗或胁迫未成年聋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在洛阳这并不是第一起,在全国范围内,每年这类案件也不少见。因为未成年聋哑人有其自身的残疾障碍,且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缺少和社会的沟通交流,使他们社会阅历比较浅,容易相信别人,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对未成年聋哑人实施拐骗。在洛阳就发生过聋哑学生被不法分子以帮助介绍工作为名,骗到砖厂、窑厂等工地上做苦力,长期被限制人身自由,超时强制劳动的事件。最后,这位老师深有感触地说:“象这种事情,我们身为从事特殊教育职业的教师真是感到痛心啊!我们不仅要交给这些孩子们知识,同时更要交给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即使这样,象陈要亮这种的事情还时有发生,我们随时都得为这些孩子的人身安全担忧着。现在真到了全社会从各个方面行动起来关注这些聋哑孩子的时候了!”

望着手语翻译离去的背影,我陷入了沉思……

    不得不去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位社会学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对生活在其中的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标志着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残疾人,作为我们这个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弱势群体,一些城市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也充分地考虑到了他们的需求,如街道上有适用于盲人的盲道、公厕中有适用于残疾人的便池、路边也有适用于坐轮椅者的IC卡电话和无障碍通道等公共设施。这些完善的城市硬件公共设施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方便了他们的生活,但是我想他们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便利,他们更需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对他们的温情、关爱以及国家立法、司法方面的法律救助。

    随着经济生活的不断提高,一些人的经济欲望也不断膨胀,他们从拐卖妇女、儿童,发展到拐骗毫无自卫能力的聋哑人。这些聋哑人听不到、讲不出的身体残疾,使他们不能或不便反抗,但正是这些身体障碍被一些不法雇主所利用,认为他们更容易专心劳动,更便于服从管理。因此恶性循环,犯罪分子在拐骗到聋哑人后,也更容易脱手。我们国家的法学研究在保护未成年人领域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保护残疾人领域的研究方面尚不够深入,有关保护残疾人的法律目前只是以条款的形式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之中。而未成年残疾人利益的保护又是处于保护未成年人和保护残疾人的交叉点上,且他们所占的比例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往往不太被广大法学研究者所重视。只有进一步加快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强立法力度,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制体系,使社会生活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从我国目前经济条件和文明程度来看,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已形成“助残、护残”的社会风尚,但还没有以体制的形式确定下来,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歧视。由于未成年残疾人的自身障碍,使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方面处于比较薄弱的状态下,他们只有通过自身的本能和家人、教师教给他们保护自己的方法来使其不受外界的侵害。但是,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有很多象陈要亮这样的残疾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边远地区,由于经济条件比较差、受教育程度不高等问题,他们的监护人最多也只是提供给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根据就没有能力送他们去接受系统的教育,也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特教教师教给他们文化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方法。我们国家在通过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工作来全面提高整体国民素质的同时,对于未成年残疾人这个特殊的群体也要给予应有的关注。保护残疾人权益不仅仅是通过我们在“世界助残日”那几天,作几块宣传板报、办几台助残晚会所能解决的,它需要我们这个社会共同的努力,长期不懈地、系统地来做这项工作。只有残疾人自身的自尊、自强,亲友的鼓励、支持,社会的关爱、帮助以及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上的倾斜(包括国家在资金上的倾斜政策)这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以国家资金保障未成年残疾人能够接受教育,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了安全、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他们才能发挥自身能力,为社会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后记:不知道经历了这次被骗事件的陈要亮的自我保护意识是不是有所增强,也不知道陈要亮现在过得如何?正在监狱中服刑的他和在监狱外牵挂着他的父母这个年又是怎样过的?

    责编:赵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