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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假理赔 保险站长被判刑

* 来源: 河南省人民法院网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2/07/28 8:58:57 * 浏览: 95
 理赔是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事由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简称。对这一正常的行为, 有人却看到了不正常的 “ 商机”。 2002年11月12日河南省唐河县法院一审判处虚假理赔、贪污保险金的王涛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并没收非法所得 13000 元。

    今年37岁的王涛于1997年元月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唐河县支公司聘任为唐河县毕店镇保险站站长。自1998年6月7日至2001年10月8日期间, 王涛利用职务的便利, 采取假借技保人周青松、王国凡等人之名, 编造技保人耕牛死丢, 小麦火灾、房屋失火等保险事故, 向唐河县保险公司申报理赔25笔, 计款13516.25元, 归为己有。案发后退还赃款13000元。

    法院认为, 被告王涛在受国有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过程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编造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 侵占国家财产, 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遂依照《刑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公民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