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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5万元认购款,不见房也不退款 开发商辩称未签订合同就能“赖账”?

* 来源: 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网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2/07/14 11:10:00 * 浏览: 55

       向开发商交了15万元认购款,既不见交房也不见退款,法院判决还钱,对方反而辩称双方未签订合同不是公司过错,就是不还钱。惠济区法院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交15万元认购款,不见房告开发商退款。

    2011年8月,向某经人介绍,来到某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处楼盘,随后,向某给某置业公司缴纳了认购款15万元,双方约定,待楼盘正式开盘后再确定购买商品房一套,并约定了门牌号、户型、建筑面积、房屋单价等内容。此后,向某便十分关注该楼盘的开盘信息,期待早日建成交房。

    然而,近两年了,向某却一直未能接到开盘通知。随后,向某得知该楼盘改变了使用性质,其后便数次向楼盘销售人员询问,销售人员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并表示可以退还已交纳的15万元,但经数次催要,某置业公司仍然不予退还。于是,向某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没签订合同开发商反辩自己没错。

       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置业公司退还向某购房款15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因判决生效后,某置业公司并未履行,向某向惠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然而该公司仍以需要内部走流程且双方未签订合同非该公司过错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存款,遂对该公司账户进行了冻结、划扣,并将执行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1月7日,申请执行人向某将一面锦旗交到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感谢法官高效执行,帮其讨回案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