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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法理和解老人执行案件

* 来源: 新郑市人民法院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2/07/01 9:41:13 * 浏览: 24

 6月24日上午,新郑市陈某委托其女儿为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马超、王开远送来锦旗,陈某女儿激动地说:“俺父亲再三叮嘱,一定要俺亲自把这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新郑市牛某因经营向陈某借款12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陈某多次催要,牛某、侯某拒不偿还,陈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牛某、侯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牛某偿还原告陈某借款120000元,并支付利息,被告侯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马超在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行踪不定,一时之间无法对牛某采取强制措施,但在调查侯某名下财产时,发现其名下有固定的退休金,但尚不足以支付涉案案款,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账户进行冻结。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女儿的沟通交流中,得知陈某最近刚出了交通事故,这使得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情况,执行干警马超决定从被执行人的亲属方面做思想工作,争取为陈某将剩余的案款一次性执行完毕。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从法理、情理、道理方面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阐述。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将欠款交至法院。

    考虑到陈某因交通事故,身体尚未恢复,出行不便,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早日领到执行款,6月22日下午,新郑法院执行干警马超和王开远驱车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家中,将执行款送到了陈某手中。拿到执行款,陈某和女儿对新郑法院的暖心之举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