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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8次无果,打死妻子只判6年!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3/08/23 14:58:43 * 浏览: 33


“家庭暴力”一直是一个令人深恶痛绝且难以根除的社会问题。2009年,北京姑娘董珊珊因为遭受家庭暴力而失去了她年轻的生命。26岁的董珊珊被活活打死,她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折磨?

 

2008年,娇美可人的26岁姑娘董珊珊邂逅了外表老实憨厚的王光宇,并迅速陷入了爱情之中。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步入了结婚的殿堂。

 

然而,这段美好的爱情转瞬变成了可怕的噩梦。

 

新婚不久,王光宇展露出他“家暴男”的真面目。

 

有一天晚上,王光宇在外与朋友喝酒晚归,回到家看到董珊珊已经熟睡。他毫不留情地将她从床上拖下来,并用力扇了她一个耳光。接着,他对她进行一系列的拳打脚踢,直到将这个可怜女人打失去了神智

 

当这场殴打结束时,王光宇终于清醒过来,在遍体鳞伤的妻子面前痛哭流涕,跪在地上哀求:“珊珊,对不起,我真的是喝多了,我没有故意的,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请你原谅我。”他一再向董珊珊保证,这只是他无意识的行为,绝对不会再有下一次。

 

面对丈夫的哭诉,董珊珊傻傻地选择了原谅。她不仅出于对丈夫的爱恋,还考虑到丈夫经济条件不错,并且刚结婚就离婚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议论。

 

然而,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中,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家庭暴力只有零容忍和无数次。对于丈夫拳头的一次妥协必然意味着将要承受无尽的拳打脚踢。

 

果然如此,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事情变成了一个毫无止境的恶梦。每当王光宇因工作应酬喝醉时,就会动手打老婆。打完之后又会苦苦哀求原谅。一次又一次地挨打、请求原谅、再次挨打。

 

在这段时间里,董珊珊并不是没有试图自救。她每次报警,但都被以“家庭事务”为由拒绝受理,这渐渐增加了王光宇的嚣张气焰。

 

就像所有的家庭暴力案例一样,慢慢地,王光宇不再忏悔和哀求原谅。他开始认为殴打妻子理所当然,喝醉了就打老婆,心情不好也打老婆。董珊珊逐渐不再是他的爱人,而成为了他发泄情绪的对象。

 

王光宇从最初的打完人后道歉求原谅,到现在的对董珊珊进行PUA(操控和虐待),逐渐地,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开始对这个残酷现实麻木起来。

 

董珊珊的母亲曾愤怒地抱怨女婿对女儿的恶劣行为:“他让她全身赤裸地贴在玻璃上,开着大灯展示给所有人看!”

 

然而,董珊珊所经历的最令人难以忍受的是王光宇对裸露的执迷。他不仅殴打她,还迫使她一丝不挂地站在落地窗前,持续两个小时,屋内灯火通明,窗帘完全拉开。这种行为对董珊珊的人格造成了巨大的摧残。而王光宇则从董珊珊的痛苦和侮辱中得到满足。

 

最终,无法忍受这种如同地狱般的婚姻生活,董珊珊决定向父母求助,并勇敢地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年迈的父母看着自己娇弱美丽的女儿,在短短几个月的婚姻中被折磨得伤痕累累,深感心疼,并全力支持女儿与这个残暴无情的人离婚。

 

然而,还没等他们详谈之时,王光宇就上门要带走董珊珊。面对身高体壮、如同禽兽般的女婿,年迈的父母无奈之下只能拨打电话报警。

 

警察接到报警电话后出警,但却告知董珊珊的母亲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并称两人仍然是夫妻关系,警方不能过度干涉,只能建议他们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董珊珊的父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被王光宇拖上车带走。为了防止董珊珊逃跑,王光宇将她直接关押在家中,并要求她撤销离婚诉讼。

 

然而,董珊珊不同意撤诉,于是王光宇动手对她进行暴力相加,迫使她屈服。按照王光宇的说法,他要把她打到畏惧、打到听话、打到不敢提离婚。

 

2009512日,董珊珊的父母接到女儿的哭求电话,急忙前往王光宇的住处想将女儿接回家。

 

当老两口赶到王光宇家时,却遭遇到了他的百般阻挠。王光宇口口声声称董珊珊是他的妻子,谁也不能带走她!

 

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愤怒之下,董珊珊的母亲拿起茶几上放着的水果刀刺向了王光宇。王光宇徒手接住刀子,手掌立刻流血不止。矛盾进一步升级,王光宇变得更加疯狂,言行举止开始异常。

 

董珊珊的父母受到强烈惊吓,匆忙带着女儿离开。根据事后董珊珊的母亲描述,回到家后,董珊珊全身上下都是大片淤青,她神情呆滞、精神紧绷。即使回到了父母身边,她仍然整日惶惶不安,颤抖不止,并时刻担心给家人带来麻烦。

 

最终,对父母的愧疚和对王光宇的恐惧迫使董珊珊做出了留下告别信离家出走的决定。既然无法摆脱困境,她只求能够逃得足够远。

 

然而,万万没有预料到的是,在董珊珊离开家之后,次遭到了王光宇的抓捕,并被囚禁在河北乡下受尽虐待。整整十五天里,她无法逃脱、无处可藏,经历了绝望和悲惨的痛苦。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随后,王光宇将董珊珊带回北京,她成为了他的出气筒和沙包,无论她是开心还是不开心,都遭受着拳打脚踢的折磨。旧伤未愈,新伤接连而来。

 

最终,在被王光宇打得昏迷的情况下,董珊珊让他放松了警惕。她用残破的身体艰难地回到了父母身边。

 

此时的董珊珊眼睛肿得几乎看不清东西,全身没有一块好肉,肚子高高鼓起,浑身肿胀得让人难以相信这是同一个人。

 

董母匆忙带着女儿去医院,救命要紧。然而,在进入医院后,董珊珊再也没有活下来。经过医生的诊断,她被发现肺部破裂,内脏大出血,导致肚子鼓起的原因是内部积血。最终,她因为重伤不治而离世。

 

结婚十个月,报警8次,董珊珊每次都被“家事无法干涉”这个理由,错失被救的好时机,在当时法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警方也束手无策,没有办法去制裁这个恶魔,最终,凶手王光宇只被判了六年六个月的刑期。仅仅因为他们之间是夫妻关系,即使董珊珊被活活打死,也无法定罪为故意伤害罪。

 

随后,王光宇因在监狱表现良好而获得减刑,在只关押了三年后就提前出狱了。更可怕的是,在出狱三年后,王光宇再次结婚并以暴力行为再次被起诉。悲剧依旧在继续……

 

正是因为有太多像董珊珊这样的悲剧,我国在2016年终于正式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刑罚和相关行为准则。

 

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保护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员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根据中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行为者,可能会面临以下刑罚:

 

1. 轻微家庭暴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轻微家庭暴力的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普通家庭暴力:如果造成轻伤或者其他较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普通家庭暴力犯罪的量刑标准有一定幅度的裁量空间,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 严重家庭暴力:如果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严重家庭暴力犯罪的量刑标准也有一定幅度的裁量空间,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不再像董珊珊那样被以“家事”之名拒之执法部门门外。现在,我们可以勇敢而安全地提起诉讼并寻求离婚,不再受制于对方的武力威胁。这是一次积极向前的变革,为受害者带来了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过去,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为涉及到家庭内部问题而被忽视或轻视。这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痛苦,也使得施暴者逍遥法外。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现在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支持。

 

现在,我们可以通过向执法部门报案来寻求帮助。警方会认真对待家庭暴力案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安全。同时,相关法律也赋予了受害者提起诉讼并寻求离婚的权利。这意味着我们不再被迫留在一个虐待与恐惧充斥的环境中。

 

这一变革给受害者带来了更多的保护和支持。我们可以向专业机构寻求心理咨询和庇护,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和经济支持。社会也逐渐意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加强了宣传教育与预防工作。

 

然而,我们仍然需要更多努力来消除家庭暴力现象。这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包括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执法部门的专业能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

 

让我们鼓起勇气,不再沉默。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遭受家庭暴力,请及时报警并寻求帮助。相信正义与公平会伸出援手,并为受害者带来安全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