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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破”“立”融合促发展

* 来源: 新郑市人民法院  * 作者:  左世友 王利 * 发表时间: 2022/05/09 18:28:35 * 浏览: 37

“感谢法官,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让原本执行不可能变成了执行可能。”近日,新郑市债权人高某、债务人赵某专程到新郑法院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法官,让我们企业摆脱困境、起死回生。”

    债权人高某系新郑某公司员工,2019年在外出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交通二级”,公司应赔偿高某40多万元。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法官发现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全程督促、指导管理人积极协调债权人、债务人,推动案件和解工作,实现双赢。

    新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和解制度功能优势,着力引导和督促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转变理念,努力让法院成为“生病企业”的救护站。自全面落实“执破直通”机制以来,新郑法院已审结5件“执转破”案件,平均用时不足百天,直通机制初显成效。同时坚持“破立融合、有保有破”的差异化处置原则,建立重整企业识别机制,综合分析危困企业生产经营、商业模式、市场需求、品牌价值等情况,对确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尽快引导启动重整程序,盘活资产近千万元,保障了近百名债权人的权利实现。